一、活动时间
9月6日上午8:00—11:30
二、活动主题
欢聚女儿节 畅游嘉陵江
三、比赛地点及线路
比赛地点:起点—嘉陵江左岸上海路码头博爱广场(开幕式、颁奖仪式地点)。
终点—嘉陵江右岸会展中心广场河滨。
比赛路线:嘉陵江左岸上海路码头博爱广场出发,横渡至右岸会展中心广场河滨区域(直线距离约1000米)。
四、比赛项目
公开水域竞渡赛1000米。
五、比赛组别
分男子A、B组,女子C、D组,共四个组别。
男子A组:18—40周岁(1980年1月1日—2002年1月1日)
男子B组:41—65周岁(1955年1月1日—1979年12月31日)
女子C组:18—40周岁(1980年1月1日—2002年1月1日)
女子D组:41—55周岁(1965年1月1日—1979年12月31日)
六、参赛办法
(一)只设个人赛,采取公开报名。
(二)参赛人员原则上以广元市户籍为主,可扩大到四川省及毗邻市州,规模不超过300人(实际报名人数满300人即截止报名)。
(三)参加活动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报到时须签署免责声明书。参赛运动员14天内到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、高风险区的一律不得参赛,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一律不得参赛。
(四)参加比赛运动员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。
(五)每队参赛运动员及游泳爱好者以报名表为准,报名后不得更改。
(六)游泳运动是负荷强度较大竞技运动,对参加活动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加活动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和训练的基础。组委会要求所有报名参赛者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(含心电图检查),并结合体检报告谨慎自我评估健康状况,确认自身健康条件能够适应本次比赛活动,方可报名参赛。
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活动:
1.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2.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3.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;
4.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5.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6.不适合本项运动者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有关竞赛规定。
(二)参赛运动员须按下水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(9月6日上午8:00前)到检录处检录,领取编号统一固定在自己的泳帽(自备)上。
(三)检录完毕,由检录员带领至比赛起点。
(四)在起点一律水下出发,比赛泳姿不限。终点计时拍岸为准。上岸后领取浴巾一条。
(五)本次比赛采用手动计时,比赛成绩计算精确到百分之一秒,如运动员成绩相同,则以终点裁判判定为准。
(六)泳帽和编号及“跟屁虫”是终点裁判唯一辨认名次和成绩的标识,所有运动员必须按要求佩戴,不佩带或者中途丢失,将无比赛成绩。同时运动员只能在规定水域内比赛,并在指定的地方抵达终点,比赛名次、成绩方为有效。
(七)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,凡出现抢跳、拉拽其他运动员者,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。
(八)所有比赛项目组别均采取一次出发和一次性预决赛,按成绩排列名次。
(九)运动员参加比赛时,必须向检录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,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。
(十)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,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。
(十一)参加活动必须佩带泳帽(自备)及“跟屁虫”(组委会发放)。
(十二)严禁佩带潜水、手蹼、脚蹼等助力设备参赛,违者不计名次。
(十三)比赛期间裁判有权终止身体有严重不良反应的选手继续比赛。
(十四)所有运动员在终点处集中乘坐摆渡车返回起点,获奖运动员参加颁奖仪式,其余运动员可自行离开。
八、名次设置及奖励办法
男女每一组各录取前十名给予奖励(如参赛人数不足十人,则递减一名录取)。
奖励办法:第一名奖金1500元,第二名奖金1200元,第三名奖金1000元,第四名奖金800元,第五名奖金600元,
第六名奖金500元,第七名至十名奖金各400元。
九、报名办法
本次比赛接受团队报名。请各参赛队将电子版报名表、身份证扫描件于2020年9月1日前发到报名联系人。参赛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购买。
报名联系人:郝志刚
联系人电话:0839—3562127,13541960593
邮 箱:1161618785@qq.com
十、各参赛单位及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。
十一、有关赛事注意事项
(一)比赛设有安全医疗救护措施。
(二)比赛期间安全责任自负,身体出现伤病不适等状况应及时退出。因自身原因出现伤病(包含隐瞒不适合本次活动的健康隐患)、意外伤害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,赛事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十二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。
十三、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,组委会根据安全风险评估,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本届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
2020年“游遍四川”启动仪式暨广元“欢聚女儿节 畅游嘉陵江”游泳比赛竞赛规程.docx